私人财产权的双重保障——兼论税法与私法的承接与调整

被引:22
作者
刘剑文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私人财产权; 法律保障; 规则协调;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12.021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财产权是公民维持其物质生活的基本权之一,对公民生存权等诸项权利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财产权的实现过程中,不仅将面临来自平等主体的权利侵害,更将无法避免以参与财产收益分配为目的的征税权的侵害。为此,必须通过私法与税法的双重制度构建,为私人财产权的实现提供全面的保障。私法通过财产权行使规则的确立,为财产权提供积极的制度保障,而税法则必须通过对国家征税权的自觉约束与规范,防止征税权对财产权造成过度的侵害,为私人财产权提供消极的保障。着重研究私人财产权双重制度保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如何实现两者的相互协调,避免规则的冲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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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
法学研究, 2004, (05) :14-24
[2]  
财税法论丛.[M].刘剑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德)马克思;(德)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
[4]  
税法学原论.[M].(日)北野弘久著;吉田庆子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5]  
自由与社群.[M].刘军宁;王焱编;.三联书店.199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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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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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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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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