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视角下的房地产税改革

被引:31
作者
熊伟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房地产税; 地方税; 财政; 分权; 法治; 改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央地财政平衡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价值导向。新一轮房地产税制改革应凸显房地产税的财政职能,将其作为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体制、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关键环节。具体内容包括:将房地产税、租、费的改革统一纳入,整合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收,按"房地一体"模式,开征"房地产税";扩充税基,夯实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财政基础;尊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在中央主导下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遵循法治原则,先立法、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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