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自救行为

被引:3
作者
金日秀 [1 ]
郑军男 [2 ]
机构
[1] 高丽大学法学院
[2]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救行为; 请求权; 紧急状况; 违法阻却;
D O I
10.16197/j.cnki.lnupse.2015.01.001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韩国刑法典中,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明确规定有"自救行为"。韩国刑法中的"自救行为"指依据法定程序不可能保全请求权时,为避免其请求权的实行不能或显著的实行困难而实施的行为,其具有在紧急状况中私人代行国家权力的行为性质。韩国刑法"自救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是自救行为状况;二是自救意思;三是相当理由。一旦成立自救行为,即使发生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将阻却违法性而不成立犯罪。
引用
收藏
页码:1 / 8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