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高速公路与“交通管制”——电脑时代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问题

被引:1
作者
杨瑞明
机构
[1] 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
关键词
信息高速公路; 高速信息传输网; 色情内容;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信息传播; 言论自由; 表述自由; 计算机; 电脑时代; 互联网络; 计算机网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正> 1995年深秋,全球规模最大的计算机展览会(COMDEX)在美国著名的赌城拉斯韦加斯举行。在这个只有20万人口的“沙漠城市”中,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将近3000家计算机厂商,展出他们最新品牌的个人电脑、网络服务器、新创制的软件等,参观者逾20万人。在豪华的阿拉丁酒店的神灯剧场,被称为“蓝色巨人”的IBM总公司的总裁盖斯特纳向世人宣称:“世界正进入以网络为中心的计算机时代。”美国电脑业最年青的亿万富翁比尔·盖茨则在谈笑风生中向记者断言:“无所不在的计算机将把全球纳入一个巨大的超级市场。” 当传媒和电脑商界忙着把这些“网络神话”传遍全世界之时,紧随而来的大批电脑色情供应商们却在COMDEX附近举办的展销会上紧张地兜售他们制作的黄色产品。据称,它目前已形成每年数百亿美元的产业,有足够的实力与现今世界电脑业的“列强”抗衡。
引用
收藏
页码:41 / 43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