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三种模式

被引:82
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附带民事诉讼; 先刑后民; 刑民分离; 先民后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在"刑事优先于民事"的基础上,是一种"先刑后民"的程序模式。该模式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难和附带民事判决执行难,且导致附带民事诉讼违背民事侵权法的一般归责原则。学术界提出的"刑民分离"模式,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却可能在实施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司法实践中盛行的"先民后刑"模式承认民事赔偿折抵刑事处罚的合理性,有效地促成了被告方与被害方的和解,解决了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但在理论正当性上面临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三种程序模式的并存,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显示出司法实务界自生自发的改革所具有的生命力,值得我们在推进法制改革的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引用
收藏
页码:92 / 109
页数:18
相关论文
共 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