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

被引:6
作者
何焕锋
机构
[1] 曲阜师范大学
关键词
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直存在很多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虽然对此做出了回应,但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为实现债权人和夫妻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应以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限制司法解释的适用,合理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
引用
收藏
页码:33 / 35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实例释解.[M].黄松有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法理与适用.[M].尚晨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3]  
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蒋月著;.法律出版社.2001,
[4]  
法国民法典.[M].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