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的社会法理究缘

被引:2
作者
汤黎虹 [1 ]
李吉宁 [2 ]
机构
[1] 福州大学
[2]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关键词
社会责任; 社会义务; 法律化; 行政问责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社会领域,政府行政责任是国家与社会对立统一关系的体征,是国家社会职能法律化的社会义务。行政问责制是社会体制法律化的必然结果,其中,政府社会责任被法律化为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社会体制中主体的权利(力)义务(责任)的运行都成为法律化的结果,为实现这一法律化的要求,行政问责制便成为必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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