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案卷裁判主义——对中国刑事第二审程序的重新考察

被引:27
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
关键词
侦查案卷; 两步式构造; 调查讯问式审理; 二审开庭; 事实复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中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一直存在着一种两步式程序构造:二审法官首先通过"调查讯问式"审理,确定案件是否事实清楚,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庭审理。这种程序构造导致侦查案卷成为二审法院进行事实复审的直接根据,那种单方面的阅卷则成为二审法院进行事实裁判的基础。只要侦查案卷具有这种预决的法律效力,那么,那种强调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改革就注定难以产生实质性的积极效果。在侦查案卷裁判主义的诉讼构造中,所谓的"事实复审"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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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 .
法学研究, 2006, (04) :63-79
[2]  
程序性制裁理论.[M].陈瑞华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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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M].陈瑞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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