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被引:8
作者
刘远风
宋晓毅
机构
[1]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关键词
新农保; 基础养老金; 动态调整机制; 替代率; 财政责任;
D O I
10.16546/j.cnki.cn43-1510/f.2015.05.003
中图分类号
F842.67 []; F323.89 [农村社会保障、福利事业];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摘要
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是新农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新农保的制度特征、符合基础养老金的功能定位并满足制度变革发展要求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与缴费年限相关联的基础养老金计发系数,其关键是确立既得受益权标准;二是常规性调整,其关键是与农民收入和物价锚定而进行年度性调整以确保基础养老金的保障功能不下降;三是系统性调整,其关键是适应农民收入的增长、资本市场的完善等经济社会状况的变化而进行阶段性调整。当前,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应使基础养老金补偿性增长,长远看来,基础养老金的动态调整不会产生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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