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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国首例民政部门替流浪者维权案终审败诉发人深思
被引:3
作者
:
智敏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智敏
机构
:
来源
:
学习月刊
|
2007年
/ 09期
关键词
:
民政部门;
民政局;
全国首例;
维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流浪者;
损害赔偿金;
肇事司机;
高淳县;
授权;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南京市高淳县民政局代一名被撞死的无名流浪汉向肇事司机索赔的案件,作为全国首例,引起巨大轰动。此案一审以民政局起诉被驳回告终,民政局不服判决,继续上诉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28日,南京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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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 / 33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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