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犯的一般成立要件

被引:5
作者
丰田兼彦 [1 ]
王昭武 [2 ]
机构
[1] 日本关西学院大学
[2]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客观归责理论; 因果共犯论; 共犯成立要件; 不被允许的危险; 中立行为的帮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传统的因果共犯论难以解决中立行为的帮助等特殊问题,因而有必要将客观归责理论的"创造不被允许的危险"作为共犯的一般成立要件,亦即,要成立可罚的(广义的)共犯,要求间接的结果引起行为本身创造了引起结果发生的不被允许的危险,且该危险实现于构成要件该当结果之中。所谓不被允许的危险,是指被创造的危险是类型性地、一般性地不被允许的危险,属于构成要件该当性阶段的客观的结果归属要件。按照这种全新的理念,我们可以以是否创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为标准,限定不正当融资的对方的参与、不动产的二重买卖中的第二受让人的参与、中立行为的帮助等特殊情形下共犯的成立范围。
引用
收藏
页码:174 / 192
页数:19
相关论文
共 6 条
  • [1] Regre?verbot beim Erfolgsdelikt. Zugleich eine Untersuchung zum Grund der strafrechtlichen Haftung für Begehung[J] . Günther Jakobs.Zeitschrift für die gesamte Strafrechtswissenschaft . 2009 (1)
  • [2] 《[Winny].を開発し、提供した行為に対する著作権侵害罪の成否について》 .2 東雪見. 成蹊法学 . 2005
  • [3] 背任罪の共同正犯 .2 林幹人. 判例時報 . 2004
  • [4] クローズアップ刑法各論 .2 島田聡一郎. 成文堂 . 2007
  • [5] 共犯論における客観的帰属と故意帰属 .2 小島秀夫. 法学研究論集 . 2010
  • [6] 体系的共犯論と刑事不法論 .2[日]照沼亮介. 弘文堂 .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