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

被引:43
作者
余军 [1 ]
朱新力 [2 ]
机构
[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责任; 不法行为; 救济权法律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凯尔森的法律责任概念体现为不法行为与其所引起的规范效果之间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关系。运用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关系分析框架,这一法律责任概念的形式构造可以转换为不法行为是"狭义权利—狭义义务"或"特权—无权利"救济权法律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这个分析结论可为法律责任机制的正当性提供规范意义上的解说,还可用于澄清学界在行政法、侵权法、国家赔偿法等领域对于法律责任、不法行为的诸多错误认识,从而在各种具体情形中捍卫作为规范性概念的法律责任的精确性与纯粹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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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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