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法理学方法论缺陷剖析

被引:11
作者
童之伟
机构
[1] 中南政法学院
关键词
学科方法论,语义分析方法,利益分析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8.06.003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权利义务法理学的学科方法论是语义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并无真正的哲学方法论根据,是误解唯物辩证法中“有明显方法论优势”的思维方法的结果。虽然有关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主观上欲“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构建科学范畴体系的范例”行事,但由于认识的偏差,其所具体遵循的学科方法论却与此大相径庭。近年来,权利义务法理学表现出用利益分析方法取代语义分析方法的选择倾向。这看起来有一定合理性,但实际上行不通。应当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哲学方法论引导下形成法理学新的学科方法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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