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经营应尊重农民权益

被引:4
作者
于代松
机构
[1] 四川工业学院四川成都
关键词
农民土地经营权; 土地投资; 土地规模经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01.2 [土地管理、规划及利用];
学科分类号
083306 ; 0903 ;
摘要
土地规模经营虽然能带来巨大的规模效应,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但在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化的今天,不宜大面积尤其是人为(行政化)推行。一方面因为我国农业人口巨大,短期转移困难,同时大规模经营下的土地单产出(单位)低于小规模经营产出;另一方面因为土地的经营权已分散交给了农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因此只能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利(物权)的基础上,依靠市场运行机制进行土地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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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土地流转管理──关于四川省南部县升钟区土地流转的思考 [J].
于代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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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1, (02)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