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相关问题与对策探究

被引:6
作者
夏超
机构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关键词
房产税改革; 重庆; 宽税基; 计税依据; 征税依据; 税率设计; 房产出租; 房产原值; 征税范围; 课税范围; 地方税体系; 税收体系; 对策探究;
D O I
10.16110/j.cnki.issn2095-3151.2012.47.007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F293.3 [房地产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1201 ; 020205 ;
摘要
<正>2011年年初,重庆、上海分别公布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内容,改革现有房产税已成为社会共识,一触即发。一、现行房产税政策及解读(一)现行房产税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征税对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用房。其计税依据有两种,分别是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采用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其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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