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转让的实践与认识

被引:7
作者
钱燮铭
王伟英
机构
[1] 浙江省水利厅
关键词
水权; 水权转让; 水资源;
D O I
10.13928/j.cnki.wrdr.2002.01.016
中图分类号
F205 [资源、环境和生态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05 ; 020106 ;
摘要
浙江省东阳—义乌的水权转让具有如下意义:(1)促成区域合作和共同发展;(2)为利用市场机制实施跨流域或跨区域调水进行了有益的探索;(3)有利于推动农业节水的进一步开展;(4)带动了水电资源开发权的转让,对水权的取得、水库产权的界定、水权有偿转让的合理性、水权转让的科学性、水权转让与垄断资源、现行水权转让的实践与水法规规定不一致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增设“水资源开发权”,并允许投资者通过招标、拍卖、租赁、承包等竞争方式取得;(2)对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实行听证制度;(3)对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地探讨;(4)对水权转让的主体、条件、程序和价格做专题研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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