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讨论

被引:11
作者
侯纲
机构
[1] 安阳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 续期; 房地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3.3 [房地产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5 ;
摘要
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不能够变相买卖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具有地租的性质,是权利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因此应该采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续期的方式。无偿续期实际是补贴富有人群,加剧贫富不均。明确住宅房地产价值的时限性可以有效降低房地产投机行为,稳定房价。国家应该尽早从法律角度细化住宅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办法,减少商品房价值的不确定性。
引用
收藏
页码:55 / 57+92 +92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二套及以上住宅有偿续期对房价调控的作用 [J].
卢显奎 .
中国房地产, 2011, (05) :34-35
[2]   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J].
刘春 .
中国商界(上半月), 2009, (11) :82-83
[3]   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偿续期 [J].
王新江 .
中国财政, 2009, (12) :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