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内涵与价值

被引:21
作者
关保英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
关键词
具体行政行为; 程序合法; 程序规则; 正当性;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5.06.001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法定的顺序、法定的期限和法定附款。这一认识所界定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形式方式,没有从较为深层的角度揭示其内涵。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应当具有行为主体上的专属性、行为过程上的有序性、行为性能上的规范性和行为后果上的可测性。
引用
收藏
页码:2 / 14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论法治[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李桂林, 2010
[2]  
陕甘宁边区行政法概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关保英, 2010
[3]  
行政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日) 南博方, 2009
[4]  
法国行政法[M]. 商务印书馆 , (法) 瓦利纳, 2007
[5]  
行政法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马怀德等撰稿, 2005
[6]  
行政法的价值定位[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关保英 著, 1997
[7]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M]. 三联书店 , (美)爱德华·S.考文(EdwardS.Corwin)著, 1996
[8]  
比较政治学[M]. 上海译文出版社[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