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基础

被引:9
作者
张曼
机构
[1] 西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定许可; 正当性; 衍生作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基础可分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维护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其次增进言论自由和文化繁荣;最后促进衍生作品创作。其中,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和保护言论自由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基本共性。但是,鼓励衍生作品创作,解决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衍生作品创作的法律困境是法定许可相比其他限制制度所独有的价值和作用。因此,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分析包括共性和个性的分析,两者共同构成著作权法定许可正当性的基础。
引用
收藏
页码:48 / 53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9 条
[1]   录音法定许可在数字时代引发的新问题 [J].
郭春飞 .
电子知识产权, 2008, (05) :55-57
[2]   从《漂亮女人》到《馒头血案》:戏仿作品的合理性判断 [J].
张建平 ;
杨晓林 .
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2007, (06) :28-34
[4]  
论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录音——以新著作权法第39条第三款为中心.[J].孙秋宁;.北大法律评论.2002, 00
[5]   论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理论和社会基础 [J].
班秀萍 .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 (04) :68-73
[6]   论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的法律保护 [J].
王春燕 .
河北法学, 1996, (02) :20-23
[7]  
版权溢出效益初探.[J].阳东辉;.中国版权.2008, 01
[8]  
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M].宋慧献; 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9]  
伦理视野中的知识产权.[M].彭立静; 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10]  
霍姆斯现实主义法学思想研究.[M].马聪; 著.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