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还没有统一湿地定义研究现状,从逻辑学、系统论和自然地理学的相关原理出发,对湿地定义的内涵与外延、湿地定义多样性的原因、"公约定义"与"学科定义"的关系、湿地边界界定的指标及阈值确定等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了较透彻的理论分析。认为:湿地"学科定义"与"公约定义"之间不存在广义与狭义的关系,"公约定义"也不是湿地的管理定义;湿地定义多样性原因主要表现为将湿地定义为区域的类型、相同的内涵用不同语词表达以及把湿地边界标准纳入湿地定义之中等;将"学科定义"的湿地和与其邻近陆地和水体当作一个执行一定功能的整体,从自然区划角度看应命名为"湿地区",分布于"湿地区"中的植被和土壤并不都是湿地土壤和植被;利用具有随机性指标作为边界指标时,应以多年平均值作为边界标准,利用具有相对不变性土壤指标确定湿地边界,应将边界界定在急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