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在中国传统法中的功能

被引:20
作者
汪世荣
机构
[1] 西北政法学院
关键词
中国传统法; 判例; 创制规则; 复现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传统法中的判例是指经过特殊程序认定,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司法判决。春秋战国以前,中国的法律以判例为主要存在形式。春秋战国以后,形成了以法典为主,判例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法律体系并长期保持。法典化时代的判例立足于法典,发挥了对法典在立法范围扩展、立法技术补充、规则效力强化等方面的功能。在判例创制规則和复现规則的关系上,中国古代始终坚持复现为主的原則,在维护法律形式內部稳定结构的同时,维护规则供应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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