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葡萄案”之刑法剖析

被引:2
作者
陈咏梅
机构
[1] 黄淮学院河南驻马店
关键词
“天价”葡萄; 盗窃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犯罪成立要件;
D O I
10.14058/j.cnki.tzxk.2005.04.008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天价”葡萄并非无价,根据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完全可以准确认定。盗窃罪作为财产性犯罪,盗窃数额的认定对成立本罪意义重大。依据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观要件中的“其它目的”的解释原则,“天价葡萄”案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引用
收藏
页码:31 / 33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4 条
  • [1] 对“天价”葡萄案的若干思考
    莫晓宇
    刘建
    [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4, (03) : 108 - 112
  • [2] 犯罪总论问题探索.[M].肖中华等撰稿;赵秉志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 [3] 刑法学.[M].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3,
  • [4] 中国刑法学.[M].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