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土地政策助推主体功能区建设

被引:16
作者
胡存智
机构
[1] 国土资源部
关键词
建设用地; 耕地保护基金; 生态退耕; 区域协调发展;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主体功能区建设; 生态用地;
D O I
10.14150/j.cnki.1674-7453.2011.04.006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第一部全国性空间开发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将建设主体功能区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1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列专章对未来五年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任务进行部署。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成为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举措。本刊特刊发一组关于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文章,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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