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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开发区域利益补偿政策评述
被引:6
作者
:
刘通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
刘通
机构
:
[1]
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
来源
:
宏观经济管理
|
2007年
/ 11期
关键词
:
自然保护区;
法律法规;
管护人员;
国家环保总局;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社区共管;
利益补偿;
D O I
:
10.19709/j.cnki.11-3199/f.2007.11.006
中图分类号
: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8 ;
摘要
:
<正>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域,包括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等,其中,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占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的80%以上,是我国禁止开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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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7 / 32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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