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程序中两种异议制度的辨析 兼论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的禁止竞合

被引:2
作者
邓世军 [1 ]
王宏斌 [2 ]
机构
[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 西安工业大学
关键词
案外人异议; 权属争议; 禁止竞合; 执行标的; 执行对象; 民事执行程序; 异议制度; 执行异议;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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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有权利必有救济",民事执行程序概莫能外。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202条和204条规定了两种执行中异议的救济制度,但由于立法简约,执行法院在处理非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时,对于适用上述何种异议程序出现混淆,理论上对于上述两种异议程序的区分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在两种异议的名称、适用范围、是否存在竞合等重要问题上均存在诸多争议。对二者的区分成为实践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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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执行实务与新类型法律问题研究.[M].齐奇;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2]  
民事执行新制度理解与适用.[M].江必新;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