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管见

被引:8
作者
何小敏
吴世东
机构
[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3] 干部
关键词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主体; 性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检察监督本应是来自法院外部的最为有效、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对于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诉法修改时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尚无来自外部的合法有效的监督。检察机关应享有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权,这是民事执行活动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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