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分行政区入河污染物总量监督管理探析

被引:12
作者
周少林
饶和平
张兰
机构
[1] 长江水利委员会网络与信息中心
关键词
入河污染物; 总量; 监测计量; 分行政区; 长江流域;
D O I
10.16232/j.cnki.1001-4179.2013.24.008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与改造]; X522 [河流];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拥有洁浄的水源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权益。针对目前长江流域水质下降趋势及水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边界不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以行政区为管理单元的入河污染物总量监督管理模型。模型的设计理念为:遵循河流水体运动变化的自然法则;强化地方政府对社会行为的管理职能;从开展行政区入河污染物监测计量着手,客观真实地反映各行政区的入河污染物总量;以此为基础,实行分行政区入河污染物总量现状评价、减排目标制订及减排绩效考核。此举有利于落实各级行政区水资源保护责任制、树立绿色发展政绩观,形成促进行政区治污减排的倒逼机制,确保长江水质明显改善,惠及流域居民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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