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始,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等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得到了积极响应,特别是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旗帜的政府改革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展开,从而造成了一场反民主的理论与实践运动。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等虽然是在西方政治学谱系中产生出来的经济学理论,然而,当这些理论被应用到国家及其政府建构的时候,却表现出了对社会契约论所确立的民主原则的颠覆。新公共管理运动作为这些理论的综合实践形态,更是在改革过程中加速了民主的没落。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进行治理功能的外包时,其实是用具体的契约取代了社会契约论的普世契约,这是对社会契约论的反叛,而且在这种反叛中实现了社会治理体系的结构重组,即把原先界线分明的治理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打乱,使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的边界模糊了。结果,带来了公共性的扩散,在逻辑上开拓了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