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理论主要包括法律原则规范属性理论、法律原则区分理论以及法律原则适用理论三个部分。法律原则在规范评价与事实描述两个层面上均作为有效的规范类型存在,它与法律规则作为两大构成要素并存于法律规范之中,它们之间的差异是逻辑性的而不是程度上的,但两者的关键区分在于法律原则无法像法律规则那样被承认规则所鉴别。法律原则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个案,只能在符合形式限定与实质限定的条件下发挥其规范作用。对于我国许多学者基于实用主义偏好而热衷的法律原则适用理论,我们需要保持一种前提性的反思,有意识地进行语境置换,以便更好地把握法律原则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