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应把握立法重心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

被引:4
作者
刘银良 [1 ]
薛达元 [2 ]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中央民族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关键词
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 法律规范;
D O 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9.0252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薛达元教授认为,《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范围应当相对宽泛,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 Bio-safety (生物安全)的问题,即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健康问题,也包括生物合成产品的安全问题;(2) Bio-security (生物安全)的问题,即生物技术的安全研发与使用,包括生物武器、生物恐怖和基因编辑等;(3) Eco-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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