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德国侵权法中的不法性
被引:11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刘文杰
机构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级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来源
:
环球法律评论
|
2007年
/ 03期
关键词
:
不法性;
过错;
过错侵权责任构成;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
0301 ;
03 ;
摘要
:
在德国法上,不法性作为过错侵权责任构成三层次要件中的第二层要件,所担负的功能是限缩侵权责任范围,通过双重控制即行为区别和利益区别来达到限缩的目的。然而,设计不法性要件的立法指导思想并不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导致司法判例一再突破不法性的限制功能,创设新的过错侵权类型。就其实质而言,当代德国侵权法的过错侵权责任构成已经由传统的侵害事实、不法性和过错三要件发展为由法益侵害、(故意或过失的)义务违反及因果关系组成的新三要件。
引用
收藏
页码:84 / 96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R v Harms. 2DLR61 . 1944
←
1
→
共 1 条
[1]
R v Harms. 2DLR61 . 1944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