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设施用地分类的原则——兼与孙晖、梁江两位老师商榷

被引:21
作者
邹兵
吴晓莉
机构
[1]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公共设施; 用地分类; 深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U984.11 [总体规划];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经济体制转型期 ,传统的由政府单一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 ,其投资渠道、开发和经营方式以及产权特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在对公共设施用地内涵的演变和分化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 ,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共设施用地基本可分为公益性设施用地和商业性设施用地两类 :前者作为城市规划严格控制管理的对象 ,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 ,保持足够的刚性 ;对于后者 ,城市规划一方面应以实现城市土地最大使用价值为工作目标 ,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 ,另一方面也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控制 ,以防止外部负效应的出现。并介绍了深圳近年来在这些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实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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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城市规划师常用规范选[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本社编,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