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意见”刍议

被引:2
作者
陈金玉
机构
[1]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关键词
审议意见; 撰写交办; 研究处理; 注意问题;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2.06.003
中图分类号
D6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实施,听取报告、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审议意见越来越多的使用,已成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府两院"做好整改工作的主要依据。重视理性思考,探析法定含义,正确运用和规范"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对于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增强整改效果,显得十分必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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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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