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用权“原有范围”的再思考

被引:14
作者
陈子龙
机构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先用权; 申请日; 专利法; 经济法; 原有范围; 专利权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关于先用权“原有范围”的再思考●陈子龙随着专利申请程序中申请在先原则成为国际上一项通行的原则,先用权已被大多数国家的专利立法所确认,如德国、英国、日本、瑞士联邦、瑞典的专利法均规定,先用权是限制专利权行使的一种例外情况,是可以与专利权相对抗的一项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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