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

被引:149
作者
俞可平
机构
[1] 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
关键词
公平; 善治; 和谐社会; 公共治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学科分类号
1407 ;
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它之所以在全社会引起强烈的共鸣,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这本来就是人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二是,我们在社会和谐方面正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的严重挑战。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块基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善治即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最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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