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透明性原则的制度构建:范式选择与要素分析

被引:16
作者
季冬梅
机构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透明性原则; 范式选择; 要素分析;
D O I
10.16192/j.cnki.1003-2053.20210603.001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030103 ;
摘要
“算法黑箱”背后的信息不对称将带来社会风险,透明性原则是算法监管、建立信赖关系的前提,智能产业的发展也呼吁透明性原则的建立。但由于利益冲突、技术特征和制度成本等障碍,对人工智能技术不应采取传统的彻底、全部公开透明,而需确立有限、合理的透明标准。这一标准的有效落实依赖于行为规范和私权保护双重范式的协同作用,进行事前预防、事中约束和事后救济等全过程控制,并结合对主体、客体、程度、条件等要素的场景化思考,实现智能科技创新、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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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11 / 618+757 +757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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