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梅蒂斯人是指印第安人和白人通婚的后代。最早的一批梅蒂斯人是印第安人女子与在今日马尼托巴省雷德河地区经营皮毛生意的欧洲商人所生的子女。 1 86 9年 ,当加拿大人准备接管西北地区时 ,梅蒂斯人在他们的领袖路易·里尔的领导下对加拿大人进行了武装反抗 ,并建立了临时政府。 1 870年 ,该临时政府与加拿大政府谈判 ,并最终建立了马尼托巴省 ,成为加拿大联邦的第 5个省。绝大多数的梅蒂斯人散居在全国各地 ,只是在艾伯塔省有少量的梅蒂斯人居住在为他们设立的定居点内。梅蒂斯人很长时间内一直不具有法律地位 ,直到 1 982年才被加拿大新宪法所承认。梅蒂斯人在历史、司法、政治、语言和文化等诸多方面都构成一个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