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一词是较多地出现在各类公文、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法律典章中的一个术语。当备案作为一项制度被纳入法律规范时,它也就当然地成为法律监督内容的措施之一。自我国《立法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认了立法备案制度,备案的法律地位日益显现。备案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备案演变上升为制度,就是"为一定社会阶级承认的必要秩序"。备案制度的属性是一项程序性的法律秩序。备案关系均具备以下要件:备案事由、决定单位、备案机关、备案时限、审查登记与处理。由此形成不同的备案层次,按照一定规则可以将其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