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探析

被引:1
作者
马登科
陈幸欢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污点证人; 作证豁免; 罪行豁免;
D O I
10.16112/j.cnki.53-1160/c.2007.03.020
中图分类号
D915.3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中的重要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我国应借鉴这一先进的司法制度,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作证豁免制度,以便更好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我国建立的污点证人作证制度应选择的作证豁免类型是罪行豁免,应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对证人实行豁免,应建立相应的证人保护机制、惩戒机制等相关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104 / 10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美国刑事诉讼法.[M].王兆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  
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M].王以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4]   建构我国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J].
汪海燕 .
法商研究, 2006, (01) :24-30
[5]   贿赂犯罪案件污点证人权利之保护——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J].
周国均 ;
刘蕾 .
比较法研究, 2005, (05) :79-92
[6]   论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 [J].
胡常龙 ;
张曙 .
政法论坛, 2003, (04) :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