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变更的市场反应:初步的经验证据

被引:7
作者
李爽
李辉
吴溪
机构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关键词
审计师变更; 信息披露制度; 控制样本; 市场反应; 公告日; 经验证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39.4 [各类审计];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1 ;
摘要
参照西方发达证券市场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师变更应披露的实质性信息应包括在向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市场披露的有关公告中明确审计师变更的发起方,披露变更前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与前任审计师存在的意见分歧、意见分歧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前任审计师对变更事实的说明或意见申述以及客户与后任审计师的咨询商洽情况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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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证券法规总汇.[M].陈共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2]   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与现状分析 [J].
李爽 ;
吴溪 .
审计研究, 2001, (03) :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