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事由研究

被引:114
作者
张卫平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
民事再审; 法定事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民事再审事由应当法定化。再审的法定事由应包括 :裁判主体不合法 ,裁判依据不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法定的再审事由应当明确具体 ,而且与再审的实体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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