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在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的回应中,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刻理解中,在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付出代价的反思中,而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的"本",就是要把人当作主体、本质和目的。以人为本有三个层次的内涵:首先,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的肯定。其次,就当前中国来讲,它是一种立足于解放人、为了人并实现人的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就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性发展的要求,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就是强调公正,关注弱势群体;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就是尊重人的合法权利,尊重人的能力差异,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独立人格,不断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最后,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要确立起人(或人性化)的尺度,实行人性化服务。在当代中国,"以人为本"落实到执政党的活动中,主要就是"以民为本",但不能把"以人为本"仅仅理解为就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能调动一切人的积极性,凝聚一切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