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34
作者
郭玉军 [1 ,2 ,3 ]
李华成 [1 ,4 ]
机构
[1]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3] 武汉大学艺术法研究中心
[4] 长江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优惠税率; 文化特区; 减免税; 平均所得纳税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 [财政法];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一直以来,欧美国家普遍采取对文化产业税收优惠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从业人员优惠、文化区域优惠、文化行业优惠。实践证明,税收优惠是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理应使税收优惠成为文化产业立法的基本制度,在制定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制度时应考虑借鉴欧美成熟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即施行文化业及从业者税收优惠以及设立文化产业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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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M].黄孟复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及启示 [J].
余晓泓 .
改革与战略, 2008, 24 (12) :15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