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审视:治理的视角

被引:3
作者
朱海就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改革; 市场; 政府; 治理;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7/c.2014.03.014
中图分类号
F014 [经济范畴];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本文阐述"市场即治理"的思想。治理问题属于交换范式,而不是价值范式,要研究治理问题,应重构以价值范式为基础的政治经济。根据交换范式,"市场治理"与"组织治理"不是替代关系,相反,市场治理以无数自主的、遵守一般性法则的组织为前提。科斯没有把"物"意义上的私有产权与那个自然法相联的"行动"意义上的私有产权加以明确区分,并且忽视了促使制度改善的"企业家",这导致他的理论停留在"比较制度分析"层面,而不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治理理论"。从治理的角度看,"市场"本身就包括了"政府","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表述成"政府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人为地把产品(服务)划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相当于赋予政府提供某项产品的排他性特权。重要的不是确定由谁提供某种服务会更好,而是使未来那个能够更好地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会"出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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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 上海译文出版社 , (美) 奥斯特罗姆 (Ostrom, 2011
[2]  
法律、立法与自由[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A.Hayek)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