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化与司法独立:悖论的司法改革——兼评法官等级制与院长辞职制

被引:22
作者
谢佑平
万毅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2]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法院; 法官; 行政化;
D O I
10.13858/j.cnki.cn32-1312/c.2003.01.022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司法改革的目标应当是通过司法独立而实现司法公正,然而有关机关近期出台的改革措施,如法官等级评定制和院长辞职制,却可能强化法院管理制度中的行政化色彩,损害司法的独立性。这显然是与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相违背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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