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关系的正义境界

被引:3
作者
胡海波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政治系
关键词
人; 自然界; 正义精神;
D O I
10.15939/j.jujsse.1997.02.004
中图分类号
B028 [];
学科分类号
010101 ;
摘要
人的自然界是人通过实践创造的生活世界。人对自然的实践必然体现人对生活,对自身真、善、美的追求。这种追求体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正义境界。与人的完善和发展相适应,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体现为三个基本阶段:人对自然的依赖性阶段,人对自然的独立性阶段,人对自然的自由性阶段。当代人与自然关系正处在从反思“独立性境界”向追求“自由性境界”的历史转折关头。人与自然关系在当代的矛盾,其根源在于人对自然狭隘的功利观念与行为。真正实现从功利的自然到人类的自然的彻底转变,人类才能走出危机与困境。
引用
收藏
页码:22 / 28+93 +93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