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规民约

被引:54
作者
李可
机构
[1] 杭州浙江林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D O I
10.13370/j.cnki.fs.2005.04.003
中图分类号
C912.82 [农村社会学]; K892.2 [各种风俗专志];
学科分类号
030302 [人口学]; 060202 [历史地理学];
摘要
<正>一、村规民约的概念有个别学者持“大村(乡)规民约”概念,即将存在于乡民社会中的所有习惯法规则都称为村(乡)规民约。这样,民族习惯法、家法族规等都可以收入村(乡)规民约这一概念的帐下。①本文反对这一做法。不仅因为这一做法不符合行之已久的学术规范,而且它也不利于人们对我国的习惯法作出历史地、理论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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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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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的变迁与作用——云南25个少数民族村寨的民间法分析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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