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责任

被引:3
作者
王虹
机构
[1]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学部辽宁 大连
关键词
保证人义务; 责任认定; 保证人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保证方式,即人保和财产保,还规定了违反保证的处罚,以保证取保候审制度的施行。但从近几年取保候审的实施情况看,保证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不足以充分有效地发挥该强制措施的制约作用。文章阐述了保证人的义务、义务认定主体、违反义务的责任以及当前刑事诉讼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司法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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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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