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得逞”含义辨析

被引:4
作者
段立文
机构
关键词
犯罪构成; 直接故意; 危害结果; 既遂罪; 未得逞; 犯罪既遂; 构成要件; 含义;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91.03.007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见,犯罪是否得逞是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法定标准。但是,由于法律对于“未得呈”的含义没有具体解释,所以法学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说不一。实践中对具体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划分也无所适从,颇不一致。究其原因,笔者拙见,症结主要在于:一是没有理清危害结果在刑法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中的法律地位;二是没有理顺危害结果与犯罪构成及与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正确关系。本文冒昧对此略陈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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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既遂定义浅探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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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88, (04) :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