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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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关键词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主管部门; 国务院; 吊销许可证; 出版社; 文化机构; 音像业;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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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1.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595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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